2006年2月13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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硝烟还未起纷争已平息
人民调解工作室设到拱墅法院减少讼累
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拱法

  本报讯 “想不到,这么快就拿到欠款了。这个工作室真的让我们老百姓省力又省钱啊。”日前,第一次打“官司”的余某拿着欠款走出杭州拱墅区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时,禁不住连连夸赞该工作室的种种好处。
  几天前,余某拿着一张欠条到拱墅区法院立案庭,准备打官司讨1700元欠款。看了材料后,该院立案庭庭长徐红蕾告诉余某:“你的案子属于欠款纠纷,有欠条这一明确证据,事实清楚,案情比较简单,可以先在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。工作室就设在法院,在工作室解决,既节省时间又节省钱。如果在工作室解决不了的话,你可以再来立案。”
  真的能省力省钱吗,余某带着疑惑决定去试试。当天,工作室的承办人员在征得另一当事人彭某同意后,约定两人第二天一起到工作室进行调解。果然,第二天上午当余某走出工作室时,他手上已经拿到了彭某所给的1700元。
  自2005年年底,拱墅区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来,已有3起案件经调解工作室妥善解决。
  据拱墅法院介绍,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,这是节约诉讼资源、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探索。很多民事案件标的额小、事实清楚,若按照一般的诉讼程序,从立案到结案需要3-6个月时间,对当事人而言,费钱费心费时间。因此对一些相邻权、道路交通事故、小额债务等事实简单清楚的民事纠纷,拱墅法院立案庭在当事人来立案时,先引导他们到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,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化解纠纷,既方便当事人解决矛盾,也可以节约司法资源。而如果调解无果,当事人还可以起诉,调解时间不计入审限,因此对诉讼不会产生任何影响。
  怪不得余某说,不请律师不花钱,“官司”未打先赢。